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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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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202 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83019)。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180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72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1348条,通过抖音公众号公开112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通过政务外网政策解读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用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市场监管系统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规范地作出了答复和处理。申请人全部为自然人,1件为行政查询事项,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层层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要求信息报送员做到“谁录入,谁负责”,严格审核拟发布的各类信息。凡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科室(局)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对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公布最新的文件规定和公告公示信息,积极做好信息发布。认真对照网站考核测评指标体系,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保障维护,所有栏目内容由相应处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网站科学、有效、可靠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推进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并同步推送至相关公示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改进措施。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3件,在盟政协的指导下,在委员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局圆满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得到委员的认可。提案办理情况均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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