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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风险分级情况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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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风险分级情况

  为提高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风险防范意识,科学有效实施精准监管,我局开展餐饮服务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信用风险分级评定

  我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5878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完成了风险分级评定,其中:A级1326家、B级1872家、C级1340家、D级1250家,评定率达到了100%。

  二、评定结果运用

  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实现对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2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3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四个月至少进行1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4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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