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行风建设,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12名行风义务监督员。
各位行风义务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政协、机关单位、新闻媒体、民主党派、企业家等各行业,都是群众基础好、综合素质优、政治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各自岗位工作突出,直接面对基层,并对市场监督事业比较关心的各行业代表。
加强行风监督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的需要和客观要求。只有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提高行政效能,才能努力打造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形象,才能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市场监管队伍,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各位行风义务监督员充分利用自身公众影响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为民服务、作风建设上提出意见和批评,积极谏言献策。加强舆论引导作用,做好宣传员,积极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增强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实效。行风监督不是一个单向的工作,需要监督双方精诚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监督工作。各位监督员要灵活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扩大行风监督员参与工作的深度。市场局作为被监督部门,把行风监督看成是完善内部管理,推进部门工作的重要力量,从强化被监督意识入手,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决心,积极主动为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对本部门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督。对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及时整改落实。为各位监督员开展工作和创造必要的条件。三要健全保障机制,发挥长效监督作用。对义务监督员制度加以健全和完善,推进这项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