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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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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聚餐,作为传承乡情、增进邻里间情谊的重要活动,常常洋溢着欢声笑语与温馨氛围。然而正值高温季节,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PART.01

  采购食品原料时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供应商,选购新鲜、安全、无污染的食材,确保原料来源可靠;严禁采购、贮存、使用工业盐或亚硝酸盐。严禁使用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

  PART.02

  加工制作食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操作,注意操作规范,确保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强烹饪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类、禽类、蛋类等易污染食品;餐食从加工完成到食用,常温下不宜超过2小时,尽量少加工冷食类食品;

  PART.03

  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着工作服。做好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完善防尘、防鼠、防蝇设施,做好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PART.04

  群体性聚餐做好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存125g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详细做好留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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