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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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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安盟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局、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聚力攻坚克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 工作完成情况
  •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信用监管方面

联合31部门制定《兴安盟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第一版)》(兴市监办字〔2024〕167号)《兴安盟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兴市监办字〔2024〕59号)按照抽查领域、检查对象一致的原则,共计制定联合任务66个。结合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2024年截至目前,已抽查经营主体6006家。

  1. 公平竞争审查

印发了《兴安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2024年工作要点》(兴市监联席发〔2024〕3号),将反垄断工作纳入兴安盟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了《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4〕155 号),组织开展了全盟2024年度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布了“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行为线索征集公告”。组织盟内重点企业参加反垄断合规视频培训会议,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印发了《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及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兴市监联席发〔2024〕4号),持续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盟共审查增量文件1253件,抽查文件数13,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发现并清理问题文件 2件,下发约谈通知书1件。

  1. 特种设备监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盟安委会关于持续开展“两个集中”专项行动和第二轮岁末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检验报告、维护保养记录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两个规定”要求,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盟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检查企业49/次,发现一般隐患14项,已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1. 医疗器械方面

以贯彻国家药监局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契机,组织动员全盟千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同步开展自查、自检、自纠,助力“体检式监管”深入开展。将自查内容按章节分期发送给企业,指导企业如何落实规范要求。并针对自查表中的内容,列出详细的自查方法及改正措施,帮助企业全方位彻底“体检”。在自查、自检、自纠阶段利用网络平台陆续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系列解读文章、视频,帮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升企业的合规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1. 产品质量方面

编制了《兴安盟地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将120种工业产品列入重点监管目录,印发《兴安盟市场监管系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思路,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查责任。开展26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农膜等26类重点工业产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旗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工业产品落实企业自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共计排查相关企业7507家次。

  •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坚持检查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强化源头治理、风险防控,坚决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底线,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稳定。

一是抓重点,当好舌尖安全“守护员”。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检查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情况,督促餐饮单位做好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严监管,筑牢药品安全“防火墙”。开展全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交叉互查专项行动,共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90家次,发现问题42个,限期责令整改10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18起。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截至目前,全盟为公安部门移送“两品一械”涉嫌犯罪的案件13件,为公安部门出具4份假药及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认定意见。

三是排隐患,撑起特种设备安全伞”。目前全盟共检查特种设备企业1103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479人/次,发现一般隐患682项,完成整改682项,发现重大隐患13项,完成整改11项,剩余2项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整改,下达监察指令书51份,立案6件,总计罚没款金额56.5万元,处理群众投诉举报17起。

四是强质量,拧紧产品质量“监管弦”。制定《2024年兴安盟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计处理24起不合格案件,罚款247502元。 各旗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计划抽查362批次产品,已完成290批次产品,处理不合格案件4起,罚款5900元。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抽检工作,对自治区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后处理,共计处理7起不合格案件,罚款21577元,责令整改3起,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辆。

  • 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制定了《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并按照清单内容严格执行。

  • 存在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匮乏。目前基层执法多为兼职,人员流动频繁。面对量大面广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监管人员疲于应付,只求数量,难求质量。

(二)日常监管弱化,检查方法单一,监管模式不同。监管人员对各方面的监管往往局限于泛泛的检查,侧重于采购票据、验收记录、供货资质等方面,还有一部分人采用稽查手段进行检查,不能进行深入的“风险分析”,无法真正防控质量安全风险。

(三)在执法实践中,缺少查办大要案件的智慧、魄力和勇气。监管水平、办案装备、检查员队伍建设还无法满足现实需要。日常监管检查表、法律文书,采用手写的方式,不省时,不高效。

  •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盟委盟行署对优化企业开办环节营商环境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兴安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广应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

(二)强化联动,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合,部门内纵向联动,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智慧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三)围绕“衣食住行”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力求通过整治行动,集中查处“衣食住行”中违法案件,有效规范和净化市场环境。

(四)积极落实“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做好事前“把脉式”指导、事中“靶向式”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推广“三书同送”执法新方法,将传统的以处罚为主导的执法方式转变为以教育引导、服务支持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以暖心执法“聚人气”,共守一方“烟火气”。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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