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四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

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

曹占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一致认为您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行之有效的进行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责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行食品安全等级管理。目前,全盟现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88家(其中42家停产),此次评定辖区食品生产企业146家,其中,A级42家,B级52家,C级46家,D级6家。现有食品销售主体9001家,已全部完成风险分级,其中A级1695家,B3279家,C级3614家,D级413家。现有餐饮服务主体5836家,5768家完成风险分级,A级1373家,B级1930家,C级1417家,D级1048家。其中高风险等级的食品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每季度检查一次的基础上再增加不定期检查频次,覆盖率达到100%,确保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能及时得到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对日常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专项整治、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等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时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餐饮环节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多措并举,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三)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2025年元旦以来,兴安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等开展专项整治,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全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各类专项累计检查9384户次,完成监督抽检473批次,办结投诉举报115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20起,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2.162公斤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制度机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台账登记、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流通环节,要具体检查相关证件、经营购销台账等。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使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餐饮消费环节,要推进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设餐饮消费安全责任追究体系,餐饮卫生监督监管网络建设。在餐饮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发挥企业自身管理作用,树立企业合法经营意识。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一方面,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及消费常识,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提高他们的诚信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安全意识。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利用公众号、朋友圈、抖音等,定期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图文资讯。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永远在路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监管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相比还有提升空间。您的提案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有力鞭策。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食品安全,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1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马福生

承办人电话:0482-828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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