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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兴安盟 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0182号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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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兴安盟

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提案第0182号的答复

贾小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现有养老院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盟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指出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在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各旗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地结合辖区实际完善监管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老人“舌尖上的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进一步压实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全盟52家养老机构食堂已全部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率为100%。

细化工作举措落实监管责任

(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兴安盟现有养老机构食堂52家,持证率达到100%风险分级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到98%。其中:乌兰浩特市8家,突泉县13家,科右前旗12家,科右中旗7家,扎赉特旗11家,阿尔山市1家

(二)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执法检查。根据季节性特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重点,进一步整治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等问题,定期明确监管重点,开展现场检查今年以来,兴安盟已检查养老机构食堂117家次责令整改12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健全完善“智慧+”监管体系。各地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可实现远程观看监督、食堂信息实时采集、智能分析、人工抓拍和发布预警。截至目前,全盟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养老机构食堂51家,占总数的98%。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兴安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内容,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通过行政指导、普法宣传等形式,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引导养老机构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全盟开展宣传活动8次,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健康贴士1次,宣传报道及产品浏览量达5702人次。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加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网络培训1次。

您的提案体现了一名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担当意识,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期盼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站在人民的立场,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见行见效,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0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王丽卓

承办人电话:828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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