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兴安盟
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0241号的答复
牟通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提案中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答复如下: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执行国家局及自治区局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以“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为核心,通过事前风险预警、事中帮扶指导、事后跟踪回访,帮助企业主动规避违法风险。
加强法律宣传,召开座谈会,为盟工商联(总商会)民营企业家进行法律解读。
严格依法行政,推行“过罚相当”原则,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方式,将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建立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实施“守信免检”、“守信少检”措施。对于依法查封的案件坚持“最少必要”原则,从源头上防止乱查封现象的发生。始终让服务跑在监管前,监管跑在风险前,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未来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着力提升执法专业水准与服务效能,全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稳健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刘洋
承办人电话:828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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