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直相关部门,各旗县市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开发区分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内市监信发〔2026〕45号)对应的计划和任务和相关部门已公示监管事项,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统筹制定《兴安盟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兴市监办字〔2026〕30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由高至低进行抽取,动态调整抽查比例与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达成精准检查的目的。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要注重各业务条线整合,依据“监管对象相同、职责相近”原则,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年度抽查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社会公示。同时,在完成抽查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的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社会公示。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无障碍
长者模式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