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春耕在即,这份农资产品消费提示请查收!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盟广大农民朋友: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进入集中购销阶段。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朋友合法权益,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购买农资产品时,应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优先选择正规农资专营店、品牌授权经销网点或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销售单位。通过网络购买农资产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和经营者,不要通过微信、微博等个人社交平台私下交易,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农资产品。

  二、仔细查验产品信息

  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确认包装完好、标识规范完整,重点核验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有效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产品登记证号、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说明等信息,确保标识清晰、内容完整。购买化肥时,应查看产品是否带有防伪二维码标识,通过扫码查询产品溯源、质量检测等信息,核实产品真伪。

  三、主动索要并保存消费凭证

  应向经营者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或购货凭证。凭证上应标明销售单位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对于大宗购买农资产品,建议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品规格、数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规范使用并妥善留存样品

  农资产品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适用范围、用量、使用时期、注意事项及安全间隔期等内容,严格按照标识要求规范操作、科学使用。按产品储存条件妥善留存少量农资样品(密封标注产品名称、购买日期、销售单位),同时完整保存产品包装袋、外包装箱、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作为检验鉴定和维权的重要依据。

  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购买或使用农资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无证经营、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应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为全盟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祝愿全盟广大农民朋友春耕顺利、五谷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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