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6〕55号)要求,兴安盟民政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兴安盟民政局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联系人:
兴安盟民政局 何敏 15148292182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郝宝忠 13804793400
附件:
1.《兴安盟民政局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兴安盟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安盟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
兴安盟民政局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6〕55号)要求,持续规范我盟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整治涉企乱收费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盟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工作实际,由兴安盟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落地、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名称与抽查事项
兴安盟民政局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本次联合抽查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核心工作,重点核查会费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合规性,各联合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分工开展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1. 兴安盟民政局(牵头部门)
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规运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制度建立、收费项目公示、收费流程规范、会费标准制定及执行、收费台账管理等内部合规管理情况,排查违规收费、强制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2.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
负责价格监管及竞争秩序核查工作,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收费明码标价落实情况及各类价格收费行为合规性;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抽查检查主体与比例
盟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类社会组织作为本次检查对象,精准抽取盟级社会组织3—5家开展实地抽查,以不低于5%比例抽取。
三、职责分工
(一)录入年度计划任务
由牵头部门兴安盟民政局负责,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精准录入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及检查细则,完成系统备案。
(二)完善“两库”建设
按照“监管精准、权责对应、协同高效”原则,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专项检查“两库”:
1. 检查对象名录子库:梳理更新盟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社会组织名录,剔除注销、异常失效主体,建立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抽查对象子库;
2. 执法人员子库: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分别选派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熟悉社会组织收费监管业务的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明确人员职责,做好执法检查准备。
(三)开展随机抽取
依托监管平台启用信用分类抽取模块,结合社会组织信用风险等级设置差异化抽取比例,随机确定3—5家盟级抽查对象及对应执法检查人员,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实现信用监管、精准监管。
(四)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
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各部门在完成检查任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完整录入检查结果、问题清单,统一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同步推送至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社会组织信用档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阶段安排
本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联合抽查工作自2026年6月22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随机抽取筹备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兴安盟民政局牵头对接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细化抽查工作细则、统一检查标准;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3—5家盟级检查对象和联合检查人员,完成前期筹备工作。
(二)实地核查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
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核查、台账查阅和资料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抽取的盟级社会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查阅财务账本、收费票据、会员章程、收费公示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现场核查收费公示、服务开展情况,核实涉企收费合规性。
检查实行“一次上门、全面核查”,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除线索核查外,检查前提前告知被检查社会组织检查事项、时间、所需材料,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检查全程如实记录,规范填写抽查检查表,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三)结果汇总公示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部门完成分项核查工作,汇总检查情况、梳理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按时在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抽查结果。本次公示仅针对抽查检查工作本身,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后续行政处罚、整改督办等执法结果,按法定程序另行公示、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流程,提升监管效能
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精简检查流程,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切实减轻行业协会商会合规经营负担,持续优化社会组织领域营商环境。
(二)依法从严处置,强化问题整改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抽查发现的违规收费、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依规核查处置,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落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形成监管震慑。
(三)严守纪律底线,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工作要求,坚守廉洁执法底线。严禁逐利执法、违规干预社会组织正常运营,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馈赠、宴请及各类福利待遇,严禁违规要求法人无故到场配合检查,依法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
(四)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
牵头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对接、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细化工作分工、密切协同配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抽查检查、问题处置、结果公示等各项工作,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抽查工作落地见效,持续规范全盟社会组织收费秩序。
| 附件2:兴安盟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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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联合抽查 |
联合抽查 |
检查对象 |
发起 |
联合 |
检查方式 |
抽取时间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 时间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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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联合部门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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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兴安盟民政局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 |
兴安盟2026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检查 |
行业协会商会 |
兴安盟民政局 |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7-8月 |
盟市3-5家 |
8-9月 |
兴安盟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 |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
会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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