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兴安盟
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0140号的答复
尊敬的鞠佳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 推进农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盟农产品品牌的发展与关心,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发展产业工作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着眼强素质、严管理、求创新、谋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标准、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水平,为促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情况
截至2025年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共39件,其中:
注册集体商标形式的区域公用品牌8件,分别是“溪柳”“西四丰”“二龙屯”“万泉”“六户”“耀泉芦花鸡”“古春州”“
”。
全盟集体商标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商标名称 |
申请人 |
注册号 |
注册类别 |
| 1 |
溪柳 |
突泉县溪柳乡紫皮蒜协会 |
3532871 |
31 |
| 2 |
西四丰 |
突泉县太和金谷米业专业合作社 |
3540569 |
30 |
| 3 |
二龙屯 |
额木庭高勒苏木绿色无公害谷子生产协会 |
4783523 |
30 |
| 4 |
万泉 |
突泉县水泉镇绿豆协会 |
4086816 |
31 |
| 5 |
六户 |
突泉县六户镇干豆腐协会 |
4086817 |
29 |
| 6 |
耀泉芦花鸡 |
突泉县禽业协会 |
21540087 |
29 |
| 7 |
古春州 |
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 |
23、30、31、32类 |
|
| 8 |
|
兴安盟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
“源在兴安”图形商标16件 |
|
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区域公用品牌9件,分别是:“兴安盟大米”“乌兰浩特大米”“突泉小米”“突泉绿豆”“突泉芦花鸡”第31类鸡(活的)、“阿尔山卜留克”“突泉芦花鸡 ”第29类鸡(非活)、“突泉干豆腐”“突泉粉条”。
全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录
| 序号 |
名称 |
申请人 |
用标主体数量 |
| 1 |
兴安盟大米 |
兴安盟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
40 |
| 2 |
乌兰浩特大米 |
乌兰浩特农副产品发展协会 |
2 |
| 3 |
突泉小米 |
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 |
6 |
| 4 |
突泉绿豆 |
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 |
4 |
| 5 |
突泉芦花鸡 第31类 鸡(活的) |
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 |
1 |
| 6 |
阿尔山卜留克 |
兴安盟万佳卜留克加工技术研究所 |
1 |
| 7 |
突泉芦花鸡 第29类,鸡(非活) |
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 |
1 |
| 8 |
突泉干豆腐 |
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 |
1 |
| 9 |
突泉粉条 |
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 |
1 |
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方式的区域公用品牌12件,分别是:“太和小米”“俄体粉条”“归流河酒”“巴达仍贵大米”“阿尔山矿泉水”,由“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兴安盟小米”“兴安盟牛肉”“兴安盟羊肉”“扎赉特大米”“五家户小米”“溪柳紫皮蒜”“吐列毛杜小麦粉”。
全盟地理标志产品名录
| 序号 |
名称 |
所在地区 |
批准公告号 |
用标主体数量 |
| 1 |
太和小米 |
突泉县 |
2012年 第223号 |
1 |
| 2 |
俄体粉条 |
科右前旗 |
2013年 第184号 |
1 |
| 3 |
归流河酒 |
科右前旗 |
2014年 第13号 |
1 |
| 4 |
巴达仍贵大米 |
科右前旗 |
2015年 第74号 |
1 |
| 5 |
阿尔山矿泉水 |
阿尔山市 |
2024年 第589号 |
1 |
| 6 |
兴安盟小米 |
兴安盟 |
2025年 第646号 |
1 |
| 7 |
兴安盟牛肉 |
兴安盟 |
2025年 第646号 |
3 |
| 8 |
兴安盟羊肉 |
兴安盟 |
2025年 第646号 |
9 |
| 9 |
扎赉特大米 |
扎赉特旗 |
2025年 第646号 |
19 |
| 10 |
五家户小米 |
扎赉特旗 |
2025年 第646号 |
2 |
| 11 |
溪柳紫皮蒜 |
突泉县 |
2025年 第646号 |
4 |
| 12 |
吐列毛杜小麦粉 |
科右中旗 |
2025年 第646号 |
1 |
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规模差距较大。较好的有“兴安盟大米”“扎赉特大米”,授权主体分别为40户、19户,其余共用品牌授权均在10户以下,部分品牌授权主体为1户。品牌内部管理有待加强。各品牌权利人在授权管理、用标规范、产品标准化执行等方面的管理不足,存在重授权、轻管理,产品标准不统一,不利于品牌口碑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授权用标指导。加强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服务指导,确保正确使用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指导权利人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促进品牌发展。
二是加强地标执法监管。制定2026年地理标志保护行动方案,完善地理标志监管台账,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使用管理规则进行授权管理,加强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制、发放、使用方面的保护。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管理,开展地理标志年度报告工作,督促企业按时申请标志备案。2026年,计划按照20%的比例抽取26户授权用表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标准制定执行工作。不断收集标准实施意见反馈,为标准修订实施打下良好基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区域公用品牌权利人不断完善标准升级制定,推动各类农产品的标准修订任务立项,推动特色标准的执行。现已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兴安盟羊肉”“扎赉特玉米”地方标准修订项目,待立项完成即开展修订工作。
您的提案体现了一名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担当意识,更体现了一名作为兴安人的家乡情怀,衷心感谢您对兴安盟农产品品牌的关注与支持,期盼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李强
承办人电话:0482-82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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