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2号提案的答复
辛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施策优化兴安盟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小企业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一致认为您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行之有效地进行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责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细化制度方案,实现抽查工作规范化推进
严格对标自治区顶层设计文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内市监信发〔2026〕43号、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盟监管实际,于2026年分别印发《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兴市监办字〔2026〕55号)、《兴安盟市场监督领域2026年度盟旗两级(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兴市监办字〔2026〕152号),细化全盟盟旗两级抽查任务、监管标准和工作时限,统筹整合各类检查事项,为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奠定制度基础。
截至目前,全盟累计制定抽查任务664项,结合信用风险分类完成抽查经营主体2206家;其中盟本级制定任务141项,结合信用风险分类完成抽查经营主体297家,剩余任务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实现抽查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落地。
(二)梳理监管事项,从源头杜绝随意执法乱象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杜绝乱检查、重复检查、无依据检查等问题,2026年2月,对照国务院、自治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组织全盟31个执法部门依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原有监管事项逐一核查,动态调整法定依据变更事项,将新增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协同监管平台及年度抽查计划。
本次共梳理规范全盟行政检查监管事项314条,明确了未经公示的行政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实施的硬性要求,从制度源头遏制随意监管、任性执法行为。通过全面梳理整合检查事项,实现同类事项合并检查、关联事项统筹检查,有力保障“一次上门、综合体检、全域核查”的监管实效,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三)深化信用赋能,推行差异化精准监管模式
结合“综合查一次”改革,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摒弃“一刀切”监管模式,联合31个部门制定全盟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印发联合抽查方案26个。全盟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相同、监管职责相近”原则,深度整合各部门检查内容,常态化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综合监管模式,大幅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同时,我盟搭建监管对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子库,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水平差异化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失信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精准治理效果。
(四)强化业务培训,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
针对过往工作短板和营商环境评估薄弱环节,2026年4月至7月集中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指导,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一方面,分批次对盟本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专题培训,覆盖人员34人次,重点讲解信用风险分类应用、跨部门联合监管流程、“综合查一次”实操规范等核心内容;另一方面,专项培训盟市场监管局17个科室及旗县市一线执法人员,指导各部门搭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子库,实现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精准抽取。
目前,全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占比达61.76%,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综合抽查流程,能够高效落实“一次上门、多事同查”工作要求,监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五)狠抓问题整改,补齐营商环境监管短板
聚焦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暴露的短板弱项,靶向攻坚、逐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持续优化年度抽查计划、统筹整合执法资源、规范联合抽查流程,全盟综合监管质效持续提升,盟本级联合抽查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
与此同时,我盟持续推动信用监管提质增效,去年盟本级信用风险分类等级抽取占比已达97.78%,位居全区首位;截至目前,盟本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提升至61.76%,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核心整改指标已全部达标,通过信用赋能持续放大了“综合查一次”的监管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长效制度体系,实现监管工作常态规范
持续对标国家、自治区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动态修订完善盟旗两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统一抽查标准、检查流程、公示规范、档案标准。严格落实年度抽查计划刚性执行制度,做到应抽尽抽、全程留痕、闭环管理,杜绝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人情检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阶段性整改转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聚力基层提质补短,推动盟旗工作均衡进位
针对旗县市工作簿弱短板,建立调度机制,对信用分类应用低、联合检查占比低、公示不及时的旗县市点对点督办、一对一指导。持续开展全覆盖业务轮训,重点强化旗县市一线执法人员平台操作、风险分级、联合检查、结果公示等实操能力,全面提升基层履职水平,逐步缩小盟旗工作差距,实现全域监管工作均衡发展、整体进位。
(三)深化信用监管赋能,全面提升精准监管水平
持续完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子库,常态化更新企业信用记录、风险等级,不断扩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稳步提升全盟信用分类监管占比。全面落实差异化监管机制,对A类守信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打扰,对B、C、D类一般及失信风险主体加密检查频次、强化重点监管,真正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精准监管,持续提升监管科学性和靶向性。
(四)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构建协同共治监管格局
持续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覆盖面,统筹各行业监管事项,大力推行“‘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模式,整合多部门检查事项、合并同类检查内容,有效减少入企检查次数、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压实各成员单位联合监管责任,推动31个执法部门常态化联动、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彻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监管碎片化问题,构建统一规范、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五)严格结果全量公示,提升监管公信力和透明度
严格执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工作原则,明确抽查结果录入时限、公示标准,确保所有抽查任务、检查结果、问题处置情况100%及时公示、完整公示、规范公示。健全公示复核机制,杜绝漏公示、迟公示、错公示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公开透明倒逼执法公正、规范履职,持续净化市场监管环境。
(六)抓实营商环境考评,巩固整改成效提质升级
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提级进位佐证清单,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台账资料、完善佐证链条。持续巩固2025年度营商环境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紧盯联合抽查占比、信用分类应用率、结果公示率等核心指标,持续稳指标、提位次、创亮点,为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坚实监管保障。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温锐
承办人电话:0482-828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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