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8号 (附并案提案00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8

(附并案提案0044号提案的答复

宋兴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盟社会心理服务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盟心理治疗行业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一致认为您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行之有效地进行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责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市场监管部门对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登记情况。目前,全盟经营范围包含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的各类经营主体共有1837家,其中盟本级3家、乌兰浩特市841家、阿尔山市27家,科尔沁右翼前旗296家,突泉县150家,科尔沁右翼中旗191家,扎赉特旗329家。

(二)登记缺乏专业资格审查能力、缺乏对从业人员资质的联动审核情况。一是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营业执照,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规范收取申请材料。规范的材料提交规范中并未对专业的资质审核作出具体要求。二是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依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下称事项清单),商有关主管部门明确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进行统一编制,规范目录和规范条目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内容、动态更新管理,由总局统一维护、更新和发布目录及规范条目内容目前全盟各级登记机关已实现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申请人可登录“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试用版)”(网址:http://jyfwyun.com),输入拟将从事的经营范围关键字,系统将检索出关键字的规范经营范围表述、该经营范围条目对应的相关经营活动内容、是否需要申办许可、备案、对应的前置或后置许可事项等内容。

(三)服务界定模糊失控。登记准入环节未明确服务范围的情况。从事心理咨询的经营主体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中的规范表述为“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属于一般事项。不需要办理备案或许可,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全盟各级登记机关均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工作要求,对负面清单及前置审批目录外的领域一律平等进入市场。清单中明确规定涉及增设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或增设准入条件的,应报国务院同意,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四)社会心理服务行业开展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问题情况。一是依托自治区广告智慧监测平台、户外广告监测平台、传统媒体监测平台、网络交易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及12315举报热线,截止2026年6月对辖区内传统媒体、网络交易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户外广告监管平台、神盾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全天候监测,累计监测各类违法广告信息34条,未发现社会心理咨询类违法广告。二是在日常监管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促进消费、守护民生广告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截止2026年6月全盟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排查经营主体447户,监测互联网广告290条,立案42起,与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6次,暂未发现社会心理服务行业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多措并举,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可能涉及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心理咨询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登记人员培训,落实登记告知责任。加强登记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在登记材料申报和经营范围规范里严格执行经营范围核定(统一标注“心理咨询服务〔不含心理治疗〕不得进行精神类疾病的诊断治疗”),开展并落实“登记+行业”双审核要求。在机构登记时,提醒告诫经营者完成卫健部门备案和从业人员资质备案。

(二)加强价格与广告监管。要求心理机构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心理咨询师配备、规范亮证经营、对治疗服务费用进行明码标价,并对价格进行公示,在日常检查中和专项行动中对相关主体进行严格检查,持续做好社会心理治疗行业广告管控工作,对涉及虚假宣传、发布不实虚假广告的相关经营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要求机构完善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有效保障公众心理咨询安全。

(三)制定统一准入标准,完善退出机制。截至目前,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比较完善,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规定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企业可以通过“普通注销”“简易注销”“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方式退出市场,指引同时给出了10种特殊情形的办理指引。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市场退出,除普通注销外还可以通过“个体工商户‘注销快车’”实现批量注销。只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点击“登记注册”“企业注销”即可找到办理入口。

  •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心理治疗安全意识。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督促社会心理机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增强机构规范管理意识,强化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宣传如何正确治疗心理问题,普及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群众安全就医治疗意识。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利用公众号、朋友圈、抖音等,定期推送心理科普短视频、图文资讯。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我盟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水平。

保障我盟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目的防患于未然,永远在路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国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经济能力的提升,当衣食住行得到保障后,人民对心理健康安全的重视日益加强,当前我盟社会心理行业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机,心理治疗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监管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相比还有提升空间。您的提案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有力鞭策。

感谢您对社会心理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心理健康发展领域,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620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高洋

承办人电话:1524826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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