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五次会议第00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章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存在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的提案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关注我盟物业服务价格监管民生工作。您的提案精准聚焦物业收费乱象、价格监管薄弱环节,贴合我盟物业行业价格管理实际,问题剖析精准、建议务实可行,对我局补齐物业价格监管短板、规范行业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收悉提案后,盟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结合全盟物业服务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情,对提案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全面复盘我盟物业价格监管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现将我局物业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现存问题整改及下一步长效监管举措,具体答复如下:
一、全盟物业服务价格监管基本情况
目前,我盟中心城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00余家,覆盖全盟各旗县区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业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自治区、盟级定价目录相关规定,我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模式。
其中,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18家,主要涵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等民生类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核定,实行统一标准、刚性管理;其余200余家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为规范全盟物业收费秩序,切实化解群众物业收费投诉纠纷,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全盟物业服务收费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政府指导价小区收费执行、市场化小区明码标价、违规加价收费、捆绑收费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夯实物业价格监管工作基础。
二、现阶段价格监管工作开展及核查情况
结合本次专项检查,我局针对涉及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全盟各类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一)严管政府指导价小区,守住民生价格底线
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我局将其列为价格监管重点对象,实行常态化、全覆盖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降低服务标准变相涨价等问题。通过核查,发现2家物业服务企业未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规行为,现已立案调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小区收费公示不规范等轻微问题,已现场责令物业企业立即整改。
(二)规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整治行业价格乱象
针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我局聚焦群众投诉高发问题,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明码标价落实情况,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在出入口、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费、停车费、维修费、代收代缴费用等全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服务内容及投诉电话,杜绝违规收费。
同时,严厉查处物业行业价格乱象,重点排查捆绑收费、强制收费、价外加价、价格欺诈、违规收取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公示内容不全、标价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开展普法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收费”的经营理念。
(三)畅通投诉渠道,快速处置价格纠纷
依托12315、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物业价格投诉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回访复核机制,专门梳理物业收费类高频投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重复投诉、集中投诉的物业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精准监管、靶向整治,高效化解群众物业收费矛盾,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三、当前物业价格监管存在的短板不足
结合本次全面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对照您的提案建议,我盟物业价格监管仍存在部分短板弱项:一是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数量多、分布散,常态化全覆盖监管难度大,部分小微企业价格合规意识薄弱;二是少数小区存在收费公示不细致、服务标准与收费项目不清晰等问题,易引发群众误解;三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监管仍需完善,动态监管、信用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步价格监管工作举措
下一步,盟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吸纳您的宝贵提案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全盟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监管,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物业服务价格常态化、精细化监管,全力规范全盟物业收费秩序。
持续将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作为监管重中之重,建立“年度全覆盖检查、季度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擅自涨价、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置,牢牢守住民生价格底线,保障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小区业主切身利益。同时,定期复核整改成效,杜绝问题反弹,实现政府指导价小区收费标准化、规范化。
(二)全覆盖规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秩序
针对全盟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全覆盖要求,统一规范物业收费公示内容、公示位置,确保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杜绝模糊收费、隐形收费。二是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价格欺诈、强制捆绑收费、不合理加价等突出问题,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公开曝光,形成监管震慑。
(三)强化普法宣传与纠纷化解
常态化开展价格政策普法宣传,通过进小区宣讲、企业座谈、线上推送等方式,向物业企业解读《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合规收费意识;向业主普及物业收费政策及维权渠道,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同时,持续优化投诉处置流程,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物业收费纠纷,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盟市场监管工作,尤其是物业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精准指导。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压实监管责任、细化监管举措、补齐监管短板,常态化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行为,全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的物业服务价格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恳请您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蔡文祥
承办人电话:13948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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