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五次会议第0169号提案的答复
肖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九小场所”安全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九小场所”安全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一致认为您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行之有效的进行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责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针对“九小场所”无照经营问题
一是引导办证照。对具备办理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手续,使其步入合法经营轨道。
二是依法查处取缔。对缺乏整改意愿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经营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取缔。对存在无照经营且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严肃查处。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执法人员利用上门检查、送达文书等时机,面对面向经营者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调持照经营的重要性。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
(二)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督查属地相关企业落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有效实现重大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已有76家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二是强化产品质量与源头追溯。针对建筑用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规范、监督抽检不合格等问题,对生产企业进行标识管理源头追溯,全盟已有12家生产企业使用标识管理,使用标识管理的产品3384.8立方。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当前存在的“九小场所”安全问题,聚焦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生产经营全流程、全覆盖监督检查,实施靶向抽检。一是强化生产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建筑用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已督促其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要求企业对照《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及销售台账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为提升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我局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产品信息化标识管理体系。消费者和监管人员通过扫描即可快速获取产品详情,此举不仅强化了企业自身的品牌信誉意识,更为后续的产品质量追溯和精准监管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技术路径。二是强化流通监管,阻断劣品入市。盟局与各旗县市市场局两级联动加大对建材市场、消防器材销售门店的巡查频次,重点检查产品的标识、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基础信息,对是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有3C认证标识,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销售单位要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销售台账,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截至目前,检查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单位140家次、检查建筑保温材料销售单位167家次,消防器材销售单位40家次。三是强化监督抽查,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发现和处置质量问题的“利剑”,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抽查作为整治行动的核心抓手,组织实施了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消防器材的质量监督抽查。累计抽查各类建筑保温材料产品22批次、消防器材15批次。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共发现1批次建筑保温材料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芯材密度。针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持“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启动后处理程序。对涉及的1家经营者已全部依法立案查处,有力震慑了质量违法行为。2026年把建筑保温材料、消防器材纳入重点产品监督抽检范围,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针对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深化宣传教育,紧盯生产、销售全链条主体开展普法警示宣传,结合火灾事故案例讲解劣质可燃保温材料的安全隐患,明确生产经营合格产品,纠正从业者投机侥幸心理,全方位筑牢质量安全思想防线。开展建筑用保温材料质量安全警示宣传活动2次,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500份,宣传覆盖人数530人。举办建筑用保温材料质量安全标准知识专题培训3次,培训监管人员31人。
(四)特种设备方面
2026年以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对盟内属于九小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核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使用登记等设备资料,严格查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记录等人员资料,同时细致检查“日管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排查设备运行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检查九小场所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5家,发现一般隐患12项,完成整改11项,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1.明确管理责任人
一是督促所有配备电梯(客梯、传菜杂物梯)的九小场所,由门店经营者作为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电梯日常巡查、应急值守;规模较大小型旅馆配备兼职电梯安全员,落实持证管理要求。二是是通过开展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100%全覆盖。
2.规范基础手续与台账
全面清查无证电梯,新安装、改造电梯必须完成监督检验、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到期前1个月主动申报定期检验。统一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留存登记证、维保合同、巡检记录、检验报告、隐患整改单据,杜绝无台账、记录造假问题。
(二)常态化全覆盖排查,闭环整治隐患
1.拉网式分层排查
以乡镇、社区网格员为前端,开展日常巡查;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开展专项抽查,聚焦小旅馆老旧客梯、餐饮传菜梯两类高风险设备,重点核查五方对讲、应急照明、门锁、限速器、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2.建立隐患闭环台账
现场检查出具整改通知书,区分轻微隐患现场立改、重大隐患停机停用;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实行复查“回头看”,逾期未整改依法查封停用,杜绝隐患反弹。
(三)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督促特检机构严格落实九小场所电梯检验标准,对检验发现重大隐患第一时间同步告知市场监管部门,杜绝检验放水。二是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安全监察人员配备不足,且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需求,需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四)强化年度质量监督抽查与后处理
加大建筑保温材料、消防器材监督抽查频次与覆盖面,围绕生产、流通抽样检测防火、灭火核心指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落实溯源追责机制,以常态化抽查杜绝劣质产品流入市场。加强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并及时上报查办处罚或立案情况。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孙敏杰
承办人电话:1524828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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