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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8-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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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五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任超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兴安盟环境检测行业发展质效,夯实生态保护技术支撑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盟环境检测行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您的提案精准剖析了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为我们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环境检测行业指明了方向。

我局高度重视,组织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进行了专题研讨。作为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事中事后监管部门,我们始终立足“依法合规把关人”的职责定位,坚持“严监管”与“优服务”并重,致力于通过严格的准入评审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机构综合素质,为全盟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现就有关情况及措施答复如下:

一、严把资质认定评审关,从源头提升行业综合素质

资质认定(CMA)是环境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法定敲门砖”。我们深知评审质量直接决定了机构的初始能力和水平,因此将评审作为提升行业素质的第一道防线。

严格评审标准,确保技术能力“真达标”。在资质认定评审环节,我们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坚决杜绝“带病准入”。重点审查机构在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计量溯源、实验室环境设施匹配度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的符合性。针对环境检测领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我们注重考察机构对新标准、新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应对复杂样品的实际检测能力,确保机构“硬件”过硬、“软件”不软。

规范评审行为,保证评审过程“公正客观”。加强对评审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建立评审工作质量评估机制。要求评审组不仅对照标准条款进行“符合性”检查,更要深入实验室现场,通过见证试验、盲样考核、人员比对等方式,验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溯源性。对于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要求机构必须整改到位方可通过,对于存在严重缺陷的机构,坚决不予许可,切实把好行业“入口关”。

强化退出机制,倒逼机构“持续合规”。在后续监管中,我们将资质条件保持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办理注销手续。通过“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倒逼机构时刻绷紧质量弦,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二、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

在严格准入的基础上,我们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准、全”。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推行随机抽查机制,并结合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机构“无事不扰”,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记录或风险高的机构,提高抽查频次,进行“靶向”监管和重点整治。

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我们已与盟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紧密的联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实现了对环境检测机构从“出具报告”到“实际运用”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严厉打击篡改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与执法震慑。针对环境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经检测出具报告、替换样品、伪造签名等弄虚作假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机构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撤销资质等措施,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推行“服务型执法”,助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我们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为机构提供合规指导,促进其能力提升。

推行“体检式监管”与合规指导。改变传统“挑毛病”的执法模式,推行“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在日常检查中,为企业进行全面“体检”并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检查后,通过“康复式”回访,指导机构建立整改台账,完善管理体系。同时,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解读最新法规政策,剖析典型案例,帮助机构规避法律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联合检查、差异化监管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守法机构正常经营的干扰。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让守法者受益,让违法者受限,引导行业从“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转变。

综上所述,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对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与服务,可以概括为:以严格的评审守住准入底线,以严密的监管守住质量红线,以优质的服务促进行业高线。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履职尽责,守正创新,为我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4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乌云图

承办人电话:1504827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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