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五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A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五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包玉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护保养与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一致认为您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行之有效的进行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责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设备总体情况

目前,全盟共有电梯9149部,其中乌兰浩特市3579部,阿尔山市218部,科右前旗2302部,科右中旗769部,扎赉特旗1254部,突泉县991部,经济技术开发区36部。

二、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为全面压实电梯安全各方主体责任,防范化解电梯运行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与出行便利,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要求,我局开展全覆盖、分层级、闭环式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精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共检查电梯相关单位125家,其中维保单位16家、使用单位106家、检验检测机构3家,抽查各类在用电梯348台,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及问题22项,已整改22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督促完成立行立改14项,限期整改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立案查处违规行为6起,辖区电梯安全运行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分层级监管情况

(一)聚焦维保单位,严把电梯日常养护“质量关”

维保单位是电梯安全运行的核心保障,检查维保质量监管作是重中之重,我局围绕人员资质、作业规范、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专项核查。

一是核查基础资质与人员管理。重点检查维保单位是否取得合法特种设备生产资质,是否存在超范围维保、挂靠经营等问题;在岗维保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人员配置数量是否匹配维保电梯总量,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杜绝无证作业、人证不符等违规现象。

二是严查维保作业规范落实。严格核查电梯半月、季度、年度维保记录,重点整治纸面维保、虚假维保、以修代保、漏保少保等行业突出问题,核对无纸化维保上传照片、作业记录、隐患备注的真实性、规范性,严查维保走过场、维保项目缺项漏项、维保频次不达标等问题。

三是督查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检查维保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救援设备、工具是否配齐到位;随机抽查应急响应速度,核查接到困人故障报警后,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抵达现场开展救援,杜绝应急响应迟缓、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二)紧盯使用单位,守住电梯日常管理“安全关”

使用单位作为电梯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主体,检查重点聚焦住宅小区、商超、学校、医院、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严查日常管理、隐患自查、人员管控等履职情况。

一是压实常态化管控机制。核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每日设备巡查、定期隐患排查、月度安全调度工作是否落地落实,杜绝“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

二是规范设备台账与公示管理。检查电梯完整技术档案、采购合同、维保协议、检验报告是否齐全规范;电梯年检合格标志、维保信息、安全警示标识、应急救援电话是否按规定张贴公示;是否及时更新设备台账,杜绝设备超期未检、信息公示缺失、台账混乱等问题。

三是排查现场安全管理隐患。重点检查电梯轿厢报警装置、监控设备是否正常可用,电梯门防夹、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是否保持干燥整洁,无杂物堆积、无违规堆放物品;电梯运行是否存在异响、抖动、骤停等异常情况。同时严查老旧电梯、高频使用电梯的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杜绝带病运行。

四是强化人员培训与宣传。核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参加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是否掌握电梯日常管理、隐患识别、应急处置基本技能;是否常态化开展乘梯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规范乘梯。

(三)督导检验检测单位,筑牢电梯安全技术“保障关”

检验检测单位是电梯安全的技术防线,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压实技术监督责任,杜绝检验检测走过场、技术把关不严等问题。

一是核查检验检测资质能力。严格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核准范围,核查检验设备、检测仪器是否定期校验、合格有效,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具备对应检测能力,杜绝超资质范围开展检验、无证检测等违规行为。

二是规范检验检测工作流程。重点核查电梯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全过程记录,检查检验项目是否全覆盖、检验流程是否规范、数据记录是否真实准确,严查漏检、少检、虚假检验、检验报告出具不规范等问题。核对检验结果与设备实际状态是否一致,杜绝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出具合格报告。

三是督查隐患闭环处置。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出具整改意见、如实上报监管部门,是否跟踪督促隐患整改闭环;是否严格执行不合格设备上报制度,对检验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电梯,是否坚决判定为不合格、禁止投入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自律防线

持续压紧压实电梯使用、维保、检验检测三方主体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一是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管理制度,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规范设备台账、隐患排查、日常巡查等基础工作,杜绝重使用、轻管理问题,主动落实隐患自查自纠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维保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维保规范警示教育,严厉杜绝虚假维保、漏保脱保、记录造假等违法行为,倒逼维保单位规范作业流程、配齐专业人员、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切实提升维保质效。三是压实检验检测单位技术把关责任,督促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检验工作,细化检验流程、规范检验记录、精准排查隐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上报、跟踪闭环,充分发挥技术监督预警作用。同时通过常态化约谈、培训宣讲、案例通报等方式,全面提升各单位安全红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

(二)强化常态化精准监管,守住电梯安全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电梯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补齐监管短板、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实施分类分级监管,针对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商超等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电梯,加大抽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对多次出现问题、整改不力、信用偏低的维保单位和管理混乱的使用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盯守。二是狠抓隐患闭环管理,对本次专项检查遗留的限期整改问题持续跟踪、回头复查,建立隐患台账动态清零机制,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严防隐患反弹复发。三是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对虚假维保、设备超期未检、带病运行、检验流于形式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以严格执法倒逼规范管理。四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持续规范电梯行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辖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三)完善电子维保管理与应急救援系统运用,提升维保监管智能化水平

持续深化电梯电子维保管理系统与应急救援管理系统落地运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维保全过程监管。督促所有维保单位严格通过系统实时上传维保点位、作业照片、维保项目、隐患记录等信息,确保维保作业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管。督促小区、医院、商场等使用单位完善内部应急值守,确保轿厢内应急救援装置、对讲系统时刻正常,确保电梯困人后被困人员第一时间利用救援装置联系到救援人员,保证被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推动电梯维保监管由“事后核查”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结合辖区电梯安全运行实际,完善常态化监管、联合检查、信用惩戒、隐患公示等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虚假维保、违规使用、检验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电梯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规范乘梯、主动监督,全面提升辖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持续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感谢您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电梯安全,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马云贺

承办人电话:139489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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