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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消费指南

来源: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旗县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分享到:

  2020年1月1日至10月21日,全县共接收投诉、举报、共计125件。现已办结 123 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 98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 万元。

  一、投诉举报咨询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0月21日,全县接收投诉、举报、咨询共计 211件,其中:投诉 25 件(商品消费类 14 件,服务消费类 11 件。);举报5 件(商品消费类3 件,服务消费类2件。);咨询181 件(解答市场监管相关业务咨询181件,主要涉及咨询营业执照登记、注销流程、网络平台购物投诉流程、实体店退货、过期食品赔偿等问题;非市场监管系统类咨询5件,主要涉及咨询发票、工资、出租车收费、续保押金、商品房质量、室内装修等问题。)以上投诉举报均已分流转办,现已办结123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98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5.4万元;咨询均已现场答复。

  二、近期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2020年第三季度全县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30件,按消费类型分:商品类消费投诉举报 17 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 56 .6%;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13 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43.3 %。

  1、上季度受理农资用品类投诉举报1 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的 5.8 %,主要涉及合同约定问题。

  2、上季度受理家用电器类投诉举报 1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的5.8 %,主要涉及洗衣机、电视机、净水器等家用电器的质量问题。

  3、上季度受理服装、鞋帽类投诉举报3 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的17 %,主要涉及服装起球、掉色,运动鞋开胶、尺码不准等质量问题及退换货纠纷等问题。

  4、上季度受理一般食品类投诉举报  4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 23 %,主要涉及食品过期、发霉、变质、有异物、标价与付款价不符、虚假宣传等问题。

  5、上季度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13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 43.3 %,占第三季度投诉举报受理量比重最大,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反映餐馆未明码标价、卫生差、菜品中有异物、菜品变质,家用电器维修,商家服务态度恶劣,消费者办理的健身卡、游乐卡、饭卡等预付卡因商家关门无法使用,余额不退等问题。

  6、上季度受理其他类消费投诉举报8件。

  针对上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体现出的热点问题,突泉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时效,及时调处各类消费纠纷。严格落实12315工作规则,及时分派调处各类案件,提高回访率和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加强诉转案工作。二是扩大宣传,全面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升级。三是大力推广,积极发展12315平台维权作用。积极向社会推广信誉优良、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意识强的企业,不断推动维权关口前移,深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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