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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推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分享到: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市监人函〔2020〕39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反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初审结果的函》,现将我局正式推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个和先进个人4名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做好疫情防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启动“战时机制”,安排271名市场监管人员到18个大中型农产品集贸市场和142家大中型超市驻场值守,对经营场所存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督促整改。面对防疫用品短缺,市场监管人当起了“调运员”,协调医药企业紧急调运医用口罩149.5万只、医用酒精33吨、84消毒液100件。呼和浩特市还承担了北京国

  际航班分流任务,肩负着首都“护城河”的重大政治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隔离酒店的食品安全保障,派出专班对28家隔离酒店的食品安全进行常态化监管。此外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在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二)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热工计量检测研究所温度室

  该科室从腊月二十九开始就投入抗疫一线,发挥技术优势,开通红外人体温度检测仪器设备等检测业务绿色通道,24小时待命;在只有简易防护装备的条件下,主动奔赴一线对在用的测温仪器进行现场检测并指导使用;为保障送检单位白天使用仪器,检测人员加班加点,昼夜奋战;疫情以来,该科室共服务158家单位,检测额温枪、耳温计、人体红外筛检仪等计量仪器1万余台(件),大幅提高了检测准确率。

  二、先进个人

  (一)张瑞芳,女,汉族,1971年9月出生,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主动请缨加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在身体情况不好、肝脏上有5厘米血管瘤的情况下,坚持白天带队深入药械市场摸底、统计、排查,晚上参与拟定防控方案、组织编制了疫情防控管理规范地方性标准等。累计协调购进口罩90.5万只,额温仪6000余支,消毒液243吨,酒精200吨,抗病毒类药品13万余盒,全部投放市场和防控一线。协调与银行合作,为药械企业等62个行业发放贷款4995万元,有效扶持170家企业渡过难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张胜利,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迅速组织成立了市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安排部署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活跃在全市各个农贸市场、医院药店、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稳物价、稳供应、稳民心、保复工。达拉特旗是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重灾区,张胜利同志主动参加到达拉特旗疫情防控督导工作中,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每天汇总反馈旗委政府,并提出完善整改意见和建议,谏言献策,堵塞达旗疫情防控工作漏洞。

  (三)佟玉明,男,蒙古族,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兴安盟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股科员。疫情暴发后,佟玉明同志第一时间返岗,立即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在认真细致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请缨从夜间十一点至第二天早上六点继续坚守在公路交通疫情防治卡点夜班岗位,2月份的阿尔山夜间气温持续达-26℃至-30℃,两个月期间,佟玉明同志坚持认真排查重点区域人员和车辆,严防死守疫情的扩散,脸部和手部皮肤都有不同程度冻伤。

  (四)黄勇,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大年初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带队在辖区内一家挨一家拉网式排查,三天时间,果断关停餐饮服务单位2300多家。连续20多天深入农贸、便民市场调研蔬菜水果、米面粮油供应情况。积极协调药品器械经营企业,筹集1万只口罩满足一线工作人员防护需求。针对个别商家与监管人员“打游击”私自营业的做法,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与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村流动餐车签订承诺书,这一做法得到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和“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了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从2020年11月24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四、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供可调查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471—4506495(驻局纪检组)

  0471—6628294(人事处)

  0471—6628500(机关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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