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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分享到:

  又逢一年清明时,随着市民外出祭扫、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以下几个环节提高防范意识。

  在选购环节,选择超市、商场等正规经营渠道。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袋是否完好,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联系方式等标签标识信息是否齐全。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有生产者信息的散装食品,不宜一次采购过多。对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也要仔细查验。常温即食青团不应有漏气、破袋等现象,颜色过于艳丽的,不建议购买。同时要索取和保留好相关票据。

  在制作环节,家庭制作食品应适量。馅料应现做现用,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容易滋生霉菌或腐烂变质。尽量即做即食,生熟分开,食物要彻底煮熟烧透,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

  在辨识环节,外出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为“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遇到消费纠纷时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食用环节,不食用不认识的野生果菜,如采食有毒植物或者加工不当的山野菜,容易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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