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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编号:2024032110191884177浏览数:2525

姓名

腾云

留言时间

2024-03-21 10:19:18

留言内容

兴安盟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申请流程及时间是什么时候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4-01 09:53:2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属地市场监管为基础,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随时可申报。
       您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通过后,属地局(旗县市局)将向盟市场监管局提交审核,通过后由盟市场监管局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复审,通过后即可公示成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部门

盟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