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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维权进老年大学暨月月3·15活动

来源: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分享到:

  为帮助老年人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中老年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助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5月11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走进兴安盟老年大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维权进老年大学暨月月3·15活动。盟市场监管局各党支部成员、12315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及兴安盟老年大学的中老年消费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由盟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结合中老年消费者的日常生活,讲述了预付卡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黄金首饰免费换新、理财产品和消费维权等知识。

  为保护中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活动最后,工作人员重点指出老年消费需慎防的十大消费陷阱:

  一、有病切忌乱投医

  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二、免费承诺别轻信

  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三、虚假广告要辨别

  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四、专家忽悠不上当

  老年人因有病在身,特别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五、无效退款难实现

  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违反《广告法》规定,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六、养生讲座不购物

  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七、“政策补贴”不可信

  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国家卫生部的电话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谎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老年人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八、保健品药品要区分

  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九、上门维修找对人

  老年人家中电器坏了需要维修时,要向正规家电企业咨询和报修,切忌网上乱搜索,防止遇到冒牌维修。

  十、面对诱惑防风险

  高收益伴随高风险,面对金融商家高利率诱惑,老年人要擦亮眼睛,不受诱惑。切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把消费维权新知识新本领送到中老年消费者身边,提高维权意识,增强维权水平,提升防骗能力,由事后维权变为事前保护,切实维护中老年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并且呼吁中老年消费者当权益受到侵害要依法主动维权,购物时索要并保留好购物小票、快递单据、合同和广告等证据,方便事后维权。对于网络、电视和电话等远程购物形式,老年人应当问清楚商家的具体名称和地址,商品的使用性能、禁忌条款和售后服务渠道,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在消费中遇到被欺骗的情况,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全力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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