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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突击检查市场“鬼秤”

来源:盟市场监管局 作者: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分享到: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鬼秤”专项检查。此次专场检查持续推进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鬼秤”、短斤缺两等问题,盟、市、所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对“短斤缺两”行为进行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自觉做好诚信经营;对屡教不改者,从重从严从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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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检查以大型商超、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企业等为重点场所,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要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监管,加大对定量包装和预包装商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电子秤使用商家34家。此外,执法人员向市场管理者、商铺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流动摊贩电子秤管理,确保公平交易。扩大计量监管日常巡查频次、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引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上门宣传、发布宣传单等方式,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和消费者计量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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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述条件才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缺斤短两”:(1)粮食、蔬菜、水果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以内的,称重在1公斤以下的,超过20克的误差;1 公斤至2公斤,超过40克的误差;2公斤以上至4公斤,超过80克的误差;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超过100 克的误差。(2)肉、蛋、禽、海(水)产品、糕点、糖果、调味品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至30元以内的,称重在2.5 公斤以上的,超过5 克的误差;2.5 公斤以上至10公斤的,误差超过10克;10公斤以上至15 公斤的,超过15克的误差。但是,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3)干菜、山(海)珍品类:每公斤价值在30元至100元以内的,称重在1 公斤以下的,超过2 克的误差;1 公斤以上至4 公斤的,超过4 克的误差;4公斤以上至6公斤的,超过6克的误差。此外,每公斤价值高于100元的食品,称重为0.5 公斤以下的,超过1 克的误差;称重为0.5公斤以上至2 公斤的,超过2 克的误差;称重在2 公斤以上至5 公斤的,超过3 克的误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应保留好票证,如出现上述误差,第一时间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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