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质监监发〔2018〕81号
各相关生产企业:
2018年是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质量行动提升年”,为做好“质量提升行动年”的各项工作,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办〔2018〕53号)和自治区质监局《全区质监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内质监质发〔2018〕36号)文件精神,我局特制定《关于开展“建材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通知》。2018年,我局将重点对钢材,水泥,烧结普通砖,电线电缆,建筑门窗,装饰材料等建材产品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为:
1. 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环节以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机制是否完善。
2. 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3. 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其它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25日